庆宏(中国)药业有限公司
东方医药网客服
025-57950697
所在地区:广东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- |
产品介绍:
用法用量】
本品可以肌内注射、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。
1.慢性乙型肝炎:皮下或肌内注射,一日3×106~6×108IU,连用四周后改为一周3次,连用16周以上。
2.急慢性丙型肝炎:皮下或肌内注射,一日3×106~6×106IU,连用四周后改为一周3次,连用16周以上。
3.丁型肝炎:皮下或肌内注射,一日4×106~5×106IU,连用四周后改为一周3次,连用16周以上。
4.带状疱疹:肌内注射,一日1×106IU,连用6天,同时口服无环鸟苷。
5.尖锐湿疣:可单独应用,肌内注射,一日1×105~3×105IU,连用四周。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,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,一次1×106IU。
6.毛细胞白血病:每天2×106~8×106IU/m2,连用至少3个月。
7.慢性粒细胞白血病:每天3×106~5×106IU/m2,肌内注射。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、Ara-c等合用。
8.多发性骨髓瘤: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,3×105~5×105IU/m2,肌内注射,一周3次,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。
9.非何杰金淋巴瘤: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,3×105~5×106IU/m2,肌内注射,一周3次,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。
10.恶性黑色素瘤:一次6×106IU,肌内注射,一周3次,与化疗药物合用。
11.肾细胞癌:一次6×106IU,肌内注射,一周3次,与化疗药物合用。
12.喉咙头状瘤:一次3×106IU/m2,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,每周3次(隔日1次)
13.卡波氏肉瘤:每天50×106IU/m2,连续5天,每天静脉滴注30分钟。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。
14.基底细胞癌:一次5×106IU,瘤灶内注射,一周3次,连续3周。
15.卵巢癌:一次5×106IU~8×106微,肌内注射,一周3次,与化疗药物合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
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、头痛、寒颤、乏力、肌痛、关节痛等症状,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,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。如遇严重不良反应,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。一旦发生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止用药。少数病人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,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。遇见有厌食、恶心、腹泻、呕吐、脱发、高(或低)血压、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。
【禁忌】
1.对重组人干扰素α-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。
2.患有严重心脏疾病。
3.严重肝、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。
4.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。
5.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,不宜使用。